1去年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成效明顯
大部分地區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明顯好轉。
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河南、湖南、廣西、甘肅、新疆實現了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雙下降”。北京、河北、山西、遼寧、江蘇、安徽、廣西、甘肅、青海、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未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北京實現“零死亡”。河北、江蘇、廣西、青海、甘肅、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事故死亡人數在5人以下。內蒙古、河北、山西、陜西、新疆等地煤礦百萬噸死亡率在0.05以下。
執法力度持續加大。
各級監管監察部門全年共檢查煤礦15.9萬礦次,查處隱患90.9萬條、重大隱患1559條,責令停產整頓煤礦1711處,停止作業采掘工作面6210個,停止使用設備6898臺(套),注銷和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929個,提請地方政府關閉煤礦169處;約談煤礦企業1354次、黨政紀處理1266人、調整解聘“五職礦長”1055人;納入聯合懲戒煤礦企業102家、“黑名單”66家,曝光985起。
推動產業結構持續優化。
淘汰退出煤礦832處,完成了1.5億噸的去產能目標。對符合條件的央企煤礦核增優質產能850萬噸/年,核減災害嚴重礦井產能490萬噸/年。30萬噸/年以下小煤礦數量占比由2017年的45.6%下降到39.7%。
煤礦安全基礎保障能力穩步提升。
目前,有一級標準化煤礦444處、二級標準化煤礦1533處、三級標準化煤礦1043處,全國47處單班下井超過千人礦井已全部降至千人以下,733處煤礦完成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建成145個智能化采煤工作面,首次印發5類38種煤礦機器人重點研發目錄。
監管監察機構改革扎實有序推進。
2018年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之年,3月份黨中央批準成立國家煤礦安監局黨組,26個省級煤礦安監局由國家煤礦安監局管理;各產煤省份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根據省政府改革方案,陸續進行調整和重組,做到了思想不亂、工作不斷、隊伍不散、干勁不減。
2018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40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廣大煤礦企業的共同奮斗下,煤礦安全生產法律體系逐步健全,監管監察體制日趨完善,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安全科技水平持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明顯增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1978年到2018年,全國煤炭年產量由6.18億噸增至近36億噸、凈增長4.8倍,煤礦數量由8萬多處減至5900處以下、減少92.6%以上,煤礦事故死亡人數由最多時7000人左右降至333人、下降95%左右,重特大事故由1997年的95起降至現在的2起、下降98%,百萬噸死亡率由9.71降至0.093、下降99%,為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供應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2去年七方面重點工作
(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安全生產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去年先后作出8次重要指示批示,其中對煤礦安全生產就有3次,親自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授旗并致訓詞,為做好新時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行動指南。全系統認真組織學習貫徹,各級監管監察部門領導同志帶頭深入一線宣講,把總書記重要論述轉化為安全生產工作的思路舉措和具體行動。
(二)不斷提升監管監察執法效能。
一是扎實開展打擊整治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和5個專項監察。國家煤礦安監局通過聽取匯報、異地執法、分析通報、宣傳曝光和督查暗訪等方式,推動專項行動和專項監察開展,各地查處“十類”突出問題1822個、典型案例260個,煤礦企業至少開展2輪全面自檢自改,形成“兩清單兩報告”(問題清單、整改清單、自檢自改報告、重大風險分析研判報告)。
二是強化嚴格執法。國家煤礦安監局對12個重點產煤省份開展大督查,分片聯系指導72次,組織明查暗訪組142個,對218個(次)產煤市、536處煤礦進行檢查。各地積極落實分片聯系指導制度,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三是推進規范執法。國家煤礦安監局印發9項基礎性執法制度,推動各地落實執法計劃,實施分類監管監察,規范自由裁量基準。
四是執法信息化進展明顯。各級煤礦安監機構全面使用監察執法系統,制作并入庫執法文書50252份,基本做到執法案卷線上制作、執法數據線上統計。
(三)深入推進風險管控和災害治理。
一是采取措施化解采掘接續緊張。制定《防范煤礦采掘接續緊張暫行辦法》,明確煤礦采掘接續緊張的九種情形,嚴格“三量”(開拓煤量、準備煤量、回采煤量)平衡超前管理。
二是深化重大災害治理。出臺《煤礦瓦斯等級鑒定辦法》《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煤礦防治水細則》等規范,制定防范遏制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七個一律”措施,督促煤礦對標整改,提高災害防治能力。
(四)創造性做好煤礦安全基礎工作。
在山西潞安召開全國煤礦安全基礎建設推進大會,提出了“管理、裝備、素質、系統”四并重理念。一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對煤礦機器人研發應用的重要批示,加強與科技部溝通,積極申報項目,將煤礦智能化裝備納入安全改造資金補助范圍,鼓勵支持煤礦企業與科研單位、機器人制造單位跨界合作,在煤炭信息研究院成立機器人協同推進中心,加快研發應用進度。二是大力推進“三位一體”標準化建設,實施9項激勵政策,強化動態抽查。三是推進“一優三減”,出臺《煤礦井下單班作業人數限員規定(試行)》,督促煤礦完善系統、優化生產組織管理、減少下井人員。四是頒布實施《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組織開展“六查六改”專項整治,責令停產(業)整頓煤礦和培訓機構32個,調整崗位的礦長181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702人,公開曝光96名違反培訓規定的礦領導名單和154處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58處從業人員未經培訓合格上崗、34處從業人員未脫產再培訓的煤礦名單。五是開展科技進礦區(河南)活動,發布了第三批煤礦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推廣目錄、第四批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等。
(五)督促地方監管責任落實。
2018年,國家煤礦安監局黨組成員與地方政府負責人交換意見41次,約談地方政府或監管部門6次,以國務院安委辦名義向地方政府安委會印發督辦函22份。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有關地方政府開展監督檢查1009次,約談地方政府或監管部門91次。
(六)不斷強化事故查處和應急管理工作。
國家煤礦安監局出臺煤礦特別重大事故應急響應工作手冊等相關制度,完善煤礦應急管理和事故信息報送機制;發布事故警示信息26次、汛期預警信息38次,在中國煤炭報設立“煤礦事故警示教育”專欄,召開事故警示教育會4次。2018年,全國共查處煤礦事故226起,結案事故187起,按期結案率99.4%。
(七)全面從嚴治黨扎實推進。
設立國家煤礦安監局黨組,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肯定和重視。全系統堅決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一是全面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二是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三是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四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
3當前煤礦安全生產面臨的形勢
在總結工作成績的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們還不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去年發生了2起瓦斯和沖擊地壓重大事故,今年1月12日陜西榆林神木市百吉礦業公司李家溝煤礦發生重大爆炸事故、死亡21人,個別地區事故反彈,諸多突出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五假五超三瞞三不”等違法違規行為仍然嚴重。
貴州梓木戛煤礦拒不執行停產整頓指令,冒險組織生產,對煤層堅固性系數出具虛假鑒定報告,未按規定采取區域瓦斯治理措施,導致“8?6”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3人。
二是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自覺性仍有差距。
一些企業重生產、輕安全,沒有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機構、人員、投入、裝備、管理、培訓等方面與規程規范、安全標準有較大差距。特別是一些災害嚴重的礦井災害治理跟不上,專業技術人員匱乏,科技創新能力不強,重大災害防治措施沒有針對性。
三是采掘接續失調帶來系統性安全風險仍然存在。
山西、貴州、云南、河南、安徽、陜西等地250多處煤礦采掘接續失調,個別產煤地市采掘失調煤礦占比達到30%,近年來多起較大事故也暴露出采掘失調問題。這些煤礦災害重、強度大、人員多,為趕工期、搶進度多頭掘進,違規外包,甚至剃頭開采,極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
四是煤礦安全基礎仍然薄弱。
一些煤礦貫徹落實法規、標準、規程不嚴格,執行力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風險隱患大量存在。一些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滑坡,去年抽查的197處煤礦中有57處被降級或撤銷等級、占比29%,福建、江西、湖南、廣西、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地區尚無一級標準化煤礦。一些煤礦制度管理、技術管理、現場管理、隊伍管理問題多,陜西等地一些煤礦違法分包、層層轉包,井下同時有幾支外包隊伍作業,而且沒有資質,對外包工程、外委單位、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均不到位。
五是淘汰退出任務仍然艱巨。
當前全國30萬噸/年以下小煤礦仍有3113處、產能4.6億噸/年,分別占全國的53%、8.9%。特別是9萬噸及以下小煤礦仍有1344處、0.9億噸/年,分別占全國的22.9%、1.7%。部分地方政府和煤礦企業推動淘汰退出態度不堅決、搞變通,甚至還在批準9萬噸/年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小煤礦搞技改擴能,低水平重復建設。一些重大災害難以有效防治的大礦,因債務處置、職工安置等種種原因,退出難度大,發生重大事故的風險很高。
六是監管監察執法仍待加強。
個別監管部門對復產復工驗收把關不嚴,甚至違規審批,導致一些煤礦“帶病”生產建設。個別監管監察部門不敢較真碰硬,避重就輕。我們還存在干部能力不足、工作方法單一、手段比較落后、創新意識不強、分析解決深層次問題不夠,以及機構布局不合理、干部缺員缺編、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培訓不夠等亟待解決的問題。
同時,煤礦安全生產還面臨一些新問題新挑戰:2019年我國外部環境更趨復雜嚴峻,中美貿易摩擦不確定性增加,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煤炭需求增速可能有所放緩;加之,隨著優質產能陸續釋放,煤炭供求關系將相對寬松,市場價格可能回落,勢必影響煤礦安全投入、采掘接續、隊伍穩定等,加劇長期積累的系統性安全風險。另外,各地區政府機構改革深入推進,一些地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面臨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干部隊伍不穩,可能會出現安全監管責任懸空、工作空檔、力度減弱等問題。
4 2019年重點抓好七項工作
(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我們要把學習貫徹落實總書記重要論述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好,作為“四個意識”牢固不牢固、“四個自信”堅定不堅定、“兩個維護”堅決不堅決最直接、最具體、最現實的檢驗標準。二要學深悟透。我們要按照總書記的重要論述,對表對標檢查,從思想上和工作上找差距、找問題、找不足,及時補課、及時修正、及時整改。三要落地見效。落實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我們要抓具體、具體抓,抓深入、深入抓,一項一項梳理,一項一項細化。
(二)扎實開展高風險煤礦安全“體檢”。
煤礦企業要在提高質量上下功夫。要堅持“誰排查、誰負責,誰整改、誰負責”,完善自檢自改方案,細化責任分工,逐條對照檢查,形成高質量的“兩清單、一報告”,1月底前報送監管監察部門。
監管部門要在強化監督上下功夫。發現自檢不認真、走過場的,一律推倒重來,并追究煤礦企業和相關負責人責任。要監督問題整改,看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是否做到“五到位”,對重大隱患掛牌督辦、開展“回頭看”、跟蹤整改,對安全沒有保障的煤礦落實限產、停產、關閉等處置意見。
煤監機構要在較真碰硬上下功夫。要堅持問題導向,圍繞防范重特大事故,聚焦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全面、深入、細致進行“體檢”式重點監察。要堅持“體檢”和嚴格執法相結合,和各地正在采取的重大舉措相結合,和各地工作實際相結合,根據風險、災害等情況,增加新的“體檢”對象。
(三)深入推進煤炭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一要加快淘汰退出。發揮去產能部際聯席會議平臺作用,以嚴格的安全標準倒逼落后產能淘汰退出,基本淘汰9萬噸/年及以下小煤礦、30萬噸/年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對“僵尸煤礦”該退出的退出,對虧損企業經論證、扭虧無望的要創造條件盡快退出。
二要嚴格安全準入。有關部門要對4類煤礦立即停止審核,即新建產能低于30萬噸/年的礦井,新建和改擴建后產能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新建采深超1000米和改擴建采深超1200米的大中型礦井、新建和改擴建采深超600米的小型礦井,新建高于50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高于800萬噸/年的沖擊地壓或高瓦斯礦井。同時,嚴把資源整合項目審批關,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
三要嚴格許可管理。按照《關于做好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地方政府已經確定淘汰并公告退出的煤礦,依法注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晉陜蒙寧30萬噸/年以下、冀遼吉黑蘇魯豫甘青新15萬噸/年以下、其他地區9萬噸/年以下的煤礦,現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后暫停受理延期申請。
四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長期停工停產的煤礦,要落實盯守或巡查責任,要采取限電停電、停供火工品等強制措施;對不按批復設計施工、邊建設邊生產的整合技改煤礦,要落實“四個一律”執法要求(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停產整頓、嚴格追責);對列入淘汰退出計劃的煤礦要定期檢查,嚴禁違規設置“回撤期”“過渡期”,防止非法違法開采導致事故發生。
(四)督促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下一步我們工作著力點要放在企業,創新監管,采取有效措施,推動企業建立健全自我約束、持續改進、安全發展的內生長效機制。
一要強化嚴格執法,保持“不敢違”的高壓態勢。要以打擊“五假五超三瞞三不”為重點,從嚴從重懲處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定期公布事故處理情況,始終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形成強大震懾。要組織開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專項監管監察,并納入執法計劃,對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規進行問責、追責,并向組織人事、國資等部門或紀檢監察機構通報,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要著力完善安全承諾制度,完善安全生產舉報制度,用好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9項激勵政策,用好“黑名單”和聯合懲戒制度。
二要強化制度建設,形成“不能違”的制約機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完善安全費用提取使用制度,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各級監管監察部門要定期對企業落實上述三項制度(體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執法。
三要強化宣傳教育,構筑“不想違”的思想防線。要通過“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等宣傳活動,深入宣傳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要加強宣傳引導,開展礦長談心談話活動。要舉辦《煤礦安全規程》、災害防治知識等培訓班,增強從業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技能。要加強安全宣傳工作,創新宣傳教育方式,用好中國煤炭報、政府網站等傳統媒體和“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宣傳推廣典型經驗做法。
(五)強化煤礦風險管控和重大災害治理。
一要加快解決采掘接續失調問題。二要強化“一通三防”。三要強化沖擊地壓防治。抓緊研究沖擊地壓防治相關技術裝備標準,建立完善監測預警系統。四要強化水害防治。五要強化機電運輸管理。
(六)推進煤礦安全基礎建設。
一要以機器人研發應用引領“四化”建設。今年將舉辦世界機器人大會煤礦分論壇,籌備組建煤礦機器人指導委員會,協調科技部等部委推動煤礦機器人立項,組織企業、科研院所加大機器人技術攻關力度。各地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積極推進“三個一批”:研發一批采煤、掘進、支護、噴漿、打鉆、巡查等重點崗位的機器人;建設一批適用于大采高、中厚煤層、薄煤層及放頂煤等不同條件的智能化無人采煤工作面;建成一批智能化無人(少人)示范礦井,特別是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等災害嚴重的礦井。要持續推進“四化”建設。要研究煤礦井下輔助運輸標準化載具,推行井下輔助運輸系統連續化。要加快推進監控系統升級改造,加快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同煤礦安全生產深度融合。
二要鞏固深化“三位一體”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要強化風險意識,在去年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基礎上,進一步細化落實分級分類風險管控措施,推動風險辨識管控向區隊、班組延伸,特別是加強地質、采場、工藝、設備設施等變化過程中的風險管控。
三要落實“一優三減”措施。推動煤礦企業優化、精簡各大生產系統,做到系統完善、合理、可靠;落實《煤礦井下單班作業人數限員規定(試行)》,督促企業明確煤礦、采掘頭面等作業場所的人員數量,特別是災害嚴重礦井要制定減人規劃、明確減人目標,2019年達不到限員要求的,按“超定員”不予核增產能。
四要狠抓人員素質提升。今年將召開全國煤礦安全培訓現場會,全面推廣淮北礦業集團“黨管培訓”等經驗。加大培訓監督檢查力度,做到逢查必考、隨機抽考。進一步強化班組安全建設,大力推廣“人人都是班組長”班組管理模式。
(七)不斷完善煤礦安全法制機制。
一要加快修訂完善法規標準。
二要建立健全監管監察執法“三項制度”。
三要推進執法信息化體系建設。
四要完善事故調查處理機制。
五要完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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